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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疫苗网 >> 资讯中心 >> 最新专题 >> 接种不良反应 >> 文章正文     欢迎各种形式的合作!请在论坛留言!  [admin  2006年8月16日]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           ★★★ 【字体: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
作者:金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1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其处理的情况,分别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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